独生子女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独生子女政策要清楚)
孩子是独生子女,但是没办独生子女证可以补办吗。现在孩子三十岁了,接照你孩子的年龄推算,孩子应该是在2016年1月1日日之前出生的,而且你的孩子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也已经年满16周岁了,所以现在你三十岁的孩子,如果出生后至年满三十岁这个阶段没有主动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那现在应该不能补办了。
由于我国的“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是否还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申请办理(具体当地有没有截止时间请直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
你孩子的情况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中的第一种,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但孩子年满三十了还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但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所以从实际上出发,从你提出问题并没有申请办理的时间来看,现在应该已经不能办理了。而且孩子已经年满三十岁,超出享受未满十八周岁且拥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奖励和优待的年龄了。要办孩子出生时就应该早早办理,何必等到孩子三十岁再申请独生子女证,现在看来时过境迁意义不大了,建议忽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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